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使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材料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現場抽樣判定;不能現場判定的,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從事消防檢修申報設施檢測、安全監測、技術諮詢、安全培訓、安全評估、火災損失核定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資質、資格,對所提供的消防技術服務質量負責,並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有關部門的監督。